泰有利系列商品投資標的異動批註條款
核准、核備文號
中華民國 98.07.15 中泰精字第980041號函備查。
商品特色
- 投資標的
本公司提供可供主契約連結之投資標的如本保險商品條款附件。
- 投資標的之購買
要保人於投保時應決定其欲投資之投資標的及投資比例,倘爾後該投資標的及投資比例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投資標的及投資比例為準。
- 適用險種
中泰人壽泰有利變額年金保險。
中泰人壽泰有利外幣變額年金保險。
費用說明
- 投資標的費用
- 指數型股票基金(ETF):
1. 管理費用:最高每年1.4%。
2. 保管費用:每年0.1%。
3. 申購手續費:最高2%。
4. 轉換/贖回費用:無。
5. 其他應負擔之費用。
- 下列支出及費用由本投資標的負擔,由投資標的資產中扣除。並由本公司指示保管機構支付之:
1. 本投資標的應支付之一切稅捐。
2. 其他必要之法定費用。 上述費用除『申購手續費』外,其餘均反映於淨值,不另行收取
- 共同基金(Mutual Funds):
1. 管理費用(註1):最高每年1.4%(本費用已反映於淨值中不另行收取)。
2. 保管費用(註1):每年0.1%(本費用已反映於淨值中不另行收取)。
3. 申購手續費:無。
4. 贖回費用:無
註1::本公司於每保單週月日從保單帳戶價值中由共同基金(Mutual Funds)之價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