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人壽愜意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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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減/撥回公告 保險商品說明書 保單條款
中華民國99.09.01中泰精字第990105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00.01.28中泰精字第1000013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 100.05.09 中泰精字第1000053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 101.04.23 中泰精字第1010045號函備查。
- 定期定額保險費繳納,“0”契約附加費用,投資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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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金額
係指保險單上所記載的保險金額,倘爾後該保險金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保險金額為準。
- 保單帳戶價值
係指本契約下列兩者之和:
(1)「基本帳戶價值」:係指基本帳戶中所有投資標的價值總和。
(2)「累積帳戶價值」:係指累積帳戶中所有投資標的價值總和。
但於第一期保險費餘額投入日前,係指第一期保險費餘額。
- 保單帳戶價值比率
係指下列數值:
(1) 被保險人之年齡在十五足歲以上、到達年齡為四十歲(含)以下者:百分之一百三十。
(2)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介於四十一歲(含)以上,七十歲(含)以下者:百分之一百一十五。
(3)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已達七十一歲(含)以上者:百分之一百零一。
- 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
本商品有「甲型」及「乙型」兩型可供選擇,提供不同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其中
甲型:保險金給付金額為保險金額扣除保險金扣除額後之餘額,與保單帳戶價值乘以保單帳戶 價值比率兩者之較大者。
乙型:保險金給付金額為保險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之和與保單帳戶價值乘以保單帳戶價值比率 兩者之較大者。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死亡(或全殘)者,本公司應返還本契約之保單帳戶價值。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不包含其屬投資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
- 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一百歲之保單年度末日(即滿期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有效時,本公司按滿期日後第一個交易日之保單帳戶價值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契約亦同時終止。
- 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投保當時自訂於年金累積期間預計繳交之分期保險費。
- 單筆追加保險費
係指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本公司同意後要保人另彈性繳交至累積帳戶之單筆追加保險費。
- 契約附加費用
係指本契約運作所需之相關費用,如核保、發單、銷售及服務人員成本。要保人繳納保險費時本公司需自保險費中扣除契約附加費用。
- 每月扣除額
係指下列各金額:
(1) 行政管理費:係指維持保單運作所收取之費用。
(2) 帳戶管理費:係指維持保單運作所收取之費用。
(3) 危險保險費:係指本公司提供被保險人壽險保障每月所須之費用。
每月扣除額於每保單週月日收取,但該保單週月日非交易日時,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
- 保險費約定:
要保人可採年繳、半年繳、季繳或月繳等方式分期繳交基本帳戶保險費或累積帳戶保險費,或以彈性繳費方式繳交單筆追加保險費。繳付保險費時,若身故保險金已超過新台幣三億元,則不得繳費。
分期保險費約定如下表:(單位:新台幣)
| 繳別 |
保險費下限 |
保險費上限 |
| 月繳 |
3,000 |
100,000 |
| 季繳 |
9,000 |
300,000 |
| 半年繳 |
18,000 |
600,000 |
| 年繳 |
36,000 |
1,200,000 |
單筆追加保險費每次繳交以新台幣100,000元為下限,且以新台幣300,000,000元為上限。
| 保險費 |
費用率 |
| 基本帳戶保險費 |
0% |
| 累積帳戶保險費 |
0% |
| 單筆追加保險費 |
3% |
- 每月扣除額:
為下列三者之和:
(1) 行政管理費:每月新台幣80元。
(2) 帳戶管理費:每月基本帳戶價值總額的0.125%與累積帳戶價值總額的0.125%兩者之和。
(3) 危險保險費:本公司每月依據被保險人性別、扣款當時之到達年齡及體況釐定之保險費率乘 以危險保額而計得之數額。
- 轉換費用:
每一保單年度內六次免費,超過六次起每次收取新台幣500元。
- 提領費用:
在第一保單年度至第六保單年度內辦理部分提領時,免收提領費用。自第七保單年度起,每一保單年度內六次免費,超過六次起每次收取新台幣1,000元。
- 提領限制:
每次最低提領金額為新台幣3,000元,且提領後之保單帳戶價值總額不得低於新台幣10,000元;如有保險單借款,則未償還之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利息亦不得超過提領後保單帳戶價值總額最高可貸款金額。
- 解約費用:
係指要保人終止本契約或申請保單帳戶價值部分提領時,本公司於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或給付部分提領金額時所收取之費用。
(1) 終止之解約費用=當時基本帳戶價值乘上基本帳戶解約費用率與當時累積帳戶價值乘上累積 帳戶解約費用率兩者之和。
(2) 提領之解約費用=提領部分之基本帳戶價值乘上基本帳戶解約費用率與提領部分之累積帳戶 價值乘上累積帳戶解約費用率兩者之和。
解約費用率如下表:
| 保單年度 |
解約費用率 |
| 基本帳戶 |
累積帳戶 |
| 第1年 |
6% |
0% |
| 第2年 |
5% |
0% |
| 第3年 |
4% |
0% |
| 第4年 |
3% |
0% |
| 第5年 |
2% |
0% |
| 第6年 |
1% |
0% |
| 第7年(含)以上 |
0% |
0% |
- 匯款相關費用:
包括匯出費用(含匯出手續費、郵電費)、匯入費用(匯入手續費)及國外中間行轉匯費用。本公司給付現金收益分配時,若匯入銀行非為本公司指定銀行之中華民國境內分行者,要保人應自行負擔匯款相關費用,該費用將於匯款金額中直接扣除。
- 投資標的之各項費用彙整:
詳保單條款附表二。
- 投保年齡
要保人 :自0歲起至80歲止。
被保險人:自0歲起至80歲止。
- 繳別
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月繳件首期須繳付二個月保險費)。
- 保險金額規定
1. 保險金額需以萬元為單位。
2. 最低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10萬元且須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1) 年繳化保險費最低倍數保額。
(2) 門檻法則(身故保險金與保單帳戶價值合理關係)。
※ 說明 門檻法則:【比率=身故保險金÷保單帳戶價值×100%】
|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 |
15足歲~40歲 |
41歲~70歲 |
71歲以上 |
| 最低比率 |
130% |
115% |
101% |
3. 最高保險金額:最高保險金額以不超過年繳化保險費最高倍數保額且身故保險金以新台幣三億元為限。
- 保險費規定:
1. 保險費須以百元為單位。
2. 分期保險費約定如下:(單位:新台幣)
| 繳別 |
保險費下限 |
保險費上限 |
| 月繳 |
3,000 |
100,000 |
| 季繳 |
9,000 |
300,000 |
| 半年繳 |
18,000 |
600,000 |
| 年繳 |
36,000 |
1,200,000 |
3. 單筆追加保險費規定如下:
(1) 要保人於契約撤銷權屆滿後,另彈性繳交至累積帳戶之單筆追加保險費。
(2) 每次繳交以新台幣100,000元為下限,且以新台幣300,000,000元為上限。
4. 有效契約累計所繳保險費,不得使身故保險金超過新台幣三億元
【註】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洽中泰人壽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6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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